2009年9月13日 星期日

藍營立委:「不給糖就搗蛋!」大法官變乖了

以下是自由時報7/23/2005的報導,在其中看見兩件事:
1.原來,大法官飽嚐了藍營立委「不給糖就搗蛋!」的報復模式,再也不敢「逆天行事」了。這也證明,從阿扁上任以來,藍營努力以鞭子與蘿蔔並行的方式鞏固地盤,讓所有行政單位聽命於藍營,大法官都屈服了,其他司法單位的豎子們怎麼能不爭相抱大腿求表現?
2.大法官為自己的福利,不到半年就做出解釋,扁案的中途更換法官釋憲案,去年底申請,今年七月初就傳出已經有結果,卻拖延至今還在當烏龜。證明大法官眼裡只有自己的利益。「德高望重」?我呸!

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特稿
「不給糖就搗蛋!」西洋萬聖節,小朋友可以公開搗蛋,但立法院不宜如此。
最近的例子就是「不判贏就減薪!」大法官因而遭國親立委提案減薪報復,昨天雖以解釋案扳回一成,贏回薪水並確保權力分立制度的完整,但司法元氣已大傷,不僅令外界有大法官自己爭薪水的觀感,且憲政體制也遭挑戰及傷害。
這場戰役下來,司法形象受損,立法品質也遭質疑,嚴格說來,並沒有贏家。
大法官遭民意機關報復並非第一遭,八十八年第三屆國民代表大會自行通過延長任期二年的「自肥條款」,翌年,大法官以釋字第四九九號解釋宣告延任案違憲,但不久後,國民代表竟在修憲時,刪除大法官終身待遇的優遇條款回敬;沒想到,五年後,這樣的戲碼竟再上演。


〔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去年十二月間大法官會議宣告真調會條例部分違憲,國親立委今年初即以大法官不是法官為由,刪除大法官及司法院秘書長每月薪水中的九萬餘元「司法專業加給」相關預算,經柯建銘等七十四位立委聲請大法官解釋,大法官昨以釋字六○一號解釋,宣告立院此一決議違憲,並明確將大法官屬性定位為「憲法上法官」。
此號解釋確立了大法官具法官身分,也等同於宣告大法官可請領每月九萬零四百七十五元的司法專業加給,全體十五名大法官將可追補今年一至七月未領的專業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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